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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
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
部监督、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采购业务、存货、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合同管
理、无形资产、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全面预算、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
险领域主要包括:物流管理风险、节能减排风险、内部监督风险、原材料供应风
险、风险监控风险、授权决策机制风险、无形资产管理风险、技术研发风险、钢
材销售风险、资产负债率风险、信息系统结构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的 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资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的
1%                   产总额的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1、严重影响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2、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3、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系统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4、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触犯法律,并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务损失≥资产总 直接财务损失在资产总额的 直 接 财 务 损 失 ≤ 资 产
额的 0.5%              0.25%-0.5%                   总额的 0.2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导致重大的运营效率低下或失效的缺陷;
             2、与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严重不符,且缺乏有效
             的补偿性控制的缺陷;
             3、致使重大资产的安全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缺陷;
             4、与财务相关的,会导致重要科目的系统性差错的缺陷。
 重要缺陷    1、有可能对日常经营业务的效率和效果产生影响的缺陷;
             2、对公司的流程操作缺乏定期的系统性评估;
             3、可能影响资产的安全性保障的有待改进的领域。
 一般缺陷    1、仅有较小可能对日常经营业务的效率和效果产生较小影响或不
             产生影响的缺陷;
             2、对重要的文档的管理能够有所增强的缺陷;
            3、整改后可以使业务流程、控制或运营、资产安全保管得到提高
            的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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