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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4月21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高埔岗雅达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煌英先生;
(七)公司已于2014年3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刊发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公司股份5101.94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5352万股的95.33%,全部为具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证券代码:430556 公告编号:201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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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101.9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101.9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结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101.9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744,443.50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
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072,656.62元。
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现以公司2013年度末总股本53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101.9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101.9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5101.94万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证券代码:430556 公告编号:201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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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黄志强、钟指葵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