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4-020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 南玻 01;10 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值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 68,734 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屏蔽电磁波及各种超薄电子玻璃、新型显
示器件基板、太阳能玻璃等。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2.94 亿元、负债总额 0.05 亿元、净资产 2.89
亿元;目前该公司项目尚在建设中。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控股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等值为 30,000 万元
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3 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建设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
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 68,734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截止 2013 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8.54%,占总资产的 4.56%。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