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西藏天路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的 2013 年年度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 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未发现存在关联往来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公司履行了《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对公司对外担保的 规定。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 无以前年度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易德鹤 张韶华 曾庆高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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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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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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