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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2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在 201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认真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为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为健全和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尽到了应有职责。现将 2013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位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为会计、法律以及公司相
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
要求。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易德鹤先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四川雅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韶华先生,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捷
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庆高先生,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地质矿产学博士。现任西藏区域地质调查大队总
工程师,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
序及相关权利及义务,保证了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同时,我们严格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
未超过 5 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1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我们参加董事会会议(包括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
情况如下表: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易德鹤                     5                   5                    0
 张韶华                     5                   5                    0
 曾庆高                     5                   5                    0
注: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提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3 年公司召开了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易德鹤                               1                     1
张韶华                               1                     1
曾庆高                               1                     0
       3、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有
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
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3 年,我们认真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积极在会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独立
意见所需资料,通过和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会晤、进行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运用专业
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建
设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特别是在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后,在会议召集、研讨将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了智囊和参
谋作用。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成员,我们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之规定积极履职,对公司 2012 年
度报告编制过程和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审计进行了重点的审核和监督,对关键环节和核心
部分高度重视,与经营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在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期间,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顺利完
成。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成员,我们认真审核董监事高管领取薪酬情况。我们
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和考核标
准,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同意公司在 2013 年度报告中的披露。
    公司董事会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我们认真、独立履行职
责提供了工作平台。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的进行传递,
对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同时,签阅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上级监管机
关和上交所下发给上市公司的文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13 年度,我们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对各类事项
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 201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1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
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审查,2013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决策使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所披露的报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3 年 4 月发布《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补充公告》,由于本次业绩预亏公告未在规
定时间范围内披露,按照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藏证监发【2013】31 号“关于对西藏天路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的要求,独立董事严格督促公司积
极进行整改落实,截止报告期末,该事项未对公司整体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
度境内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执业准则,能为本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财务会计审计,有
助于公司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我们对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考虑到公司 2012 年度净利润亏损的实际,未进行
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的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强化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对公司披露的 4 份定期
报告和 16 份临时公告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在 2013 年度全面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公司
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目前,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对公司整体运作起到了规范和防
范风险的作用。
   (十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根据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以
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经营、财务、战略、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各项决策进行
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十二)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作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认真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积极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4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更好的为董事会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易德鹤          张韶华          曾庆高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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