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00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22 日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决定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周四)召开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
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8、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10、听取《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4 年 5 月 22 日(周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
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
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六)、登记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17 层 A 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七)、登记时间:
2014 年 5 月 26 日(周一)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2 时—4 时
(八)、注意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 450 号新天国际大厦 17 层 A 座中视传媒董
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贺芳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报审
计单位
(2)2014 年报审计费用 58 万元(含分子公司)
《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 2014
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8 《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9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