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票代码:300226
股票简称:上海钢联
二〇一四年四月
201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3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3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2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第二届监事会
1 2013年4月11日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第十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3年4月22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年6月25日 《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第十五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3年8月22日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4 告》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6 2013年11月15日
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变更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7 2013年12月26日
第十九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3 年度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13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收购、
出售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与总体规划;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
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对 2013 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之
前,均对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九)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
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
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
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计划
2014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4 年度监事会
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