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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8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4]31130030 号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  1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3
2、 合并利润表  5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7
5、 资产负债表  8
6、 利润表  10
7、 现金流量表  11
8、 股东权益变动表  12
9、 财务报表附注  13
10、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材料  7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4]第 31130030 号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合
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上海钢联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春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称
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由上海闽冶钢铁工贸有限公司和游振武等 11
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30 日取得由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1152001770 号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经过多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现注册资本为 12,000.00 万元。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9 号 取 得 由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310115000562504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9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900.00 万元。2008 年 1 月 22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
准日经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六合正旭评报字[2008]第 002
号,净资产评估值:18,543,478.85 元)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 11374 号)确认的净资产 17,726,073.15 元为基准折成
股份总额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2,726,073.15 元计入资本公积。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 1,500 万元,其中: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9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00%;朱军红出资 28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17%;贾良群出资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3%;刘跃武出资 8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33%;肖国树出资 7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0%;虞瑞泰出
资 4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毛杰出资 3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17%。
上述变更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
[2008]第 2006 号”验资报告。2008 年 3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钢联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10115000562504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8月10日,根据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本)1,287.50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该次增资由上海
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朱军红等共62位自然人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
为2,787.5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
年8月26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2183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9 月 1 日,根据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公
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212.5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 3,000.0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由原股东俞连贵等 36 位自然人
和新增股东黄河等 77 位自然人认缴。本次增资为溢价出资,增加资本公积 212.5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8 年 10 月 9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 22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1]734 号文《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
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 万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800.00 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00 元。公司收到社会公众股股东缴入
的出资款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 28,0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 6,472,434.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527,566.00 元,其
中转入股本人民币 10,0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185,527,566.00 元转入资本
公积。发行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为 1,000.00 万股,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资金。本
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此次出资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107 号”
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
规定,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0.00 元,由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公司按每 10 股送 5 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
增股份总额 2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股本 20,000,000.00 元。同
时,公司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2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股本 20,000,000.00 元。本次增资后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此次出资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2 年 5 月 7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122 号”验
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
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0.00 元,由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00.00 元。公司按每 10 股送 2 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
增股份 16,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股本 16,000,000.00 元。同时,
公司按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24,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股本 24,000,000.00 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2,000.00 万元。此次出资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15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
服务及从事贸易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的开发、销售,网络系统集成,金属
材料、耐火材料、建材、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机电设备、橡胶制品、木材、
黑色金属矿石、五金交电的销售,广告的设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会展服
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附设分支机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
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范围详
见许可证附件),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限上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
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
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
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
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通过多次
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将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增持的被购买方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权力。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
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
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
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
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
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详见本附注四、10“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7“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
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0、(2)④)和“因处置部
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
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
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
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
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
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
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
资本公积。
    7、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
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
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集
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集团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
入,不足抵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
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所有者权益。
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
方法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应收款项的账龄
    押金及备用金组合                                       款项性质
    关联方组合                                             款项性质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50.00                       50.00
2-3 年                                               80.00                       8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注: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公司对应收款项中的备用金、押金等款项,
   考虑到其信用风险不大,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
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本。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等。领用和发出时按
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0、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
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
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
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
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
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
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
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所有者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附注四、4、(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
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
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
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
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
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
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00         3.17-4.75
办公设备                                    3-5         4.00-5.00     19.00-32.00
电子设备                                    3-5         4.00-5.00     19.00-32.00
运输设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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