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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4 月 16 日(周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4 月 16 日上述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 213 大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宁恩先生
6、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1,595,137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9.74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1,863,0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3.664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732,137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0826%
    会议由董事长杨宁恩先生主持,公司 9 名董事、2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总
经理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股
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阳光”)出售除1.4亿元货币资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
(出售事宜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并向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祥云飞龙”)的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祥云飞龙
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拟注入资产”)(发行事宜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或“本次发行”)。(“重大资产出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统称“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分析论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规、法规
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金阳光出售除1.4亿元货币资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金阳光以现金为支付对价。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根据北
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龙源智博评报字(2014)第1002号《宁
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项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拟出售资产之价值为31,393.13万元。由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2
月11日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实施分红2,880.00万元,
拟出售资产之价值扣除分红后的金额为28,513.13万元,协议双方协商确定拟出
售资产之交易价格为28,513.13万元。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前一个月
月末期间,拟出售资产产生的损益均由金阳光享有或承担。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拟出售资产审计、评估所产生的费用由金阳光承担,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的
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祥云飞龙的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祥云飞龙 100%
的股份。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议
案的下述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
    3.0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实施完毕。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3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祥云飞龙的全体股东。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4 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由祥云飞龙的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拟注入资产全额认购。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5 拟注入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拟购买的资产为祥云飞龙的全体股东所拥有的祥云飞龙 100%
的股份。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6 拟注入资产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4)第 2002 号《云南
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以所持 100%股权认购宁波圣莱达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拟注入资产之价值为
631,4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与祥云飞龙全体股东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
确定拟注入资产之交易价格为 630,000 万元。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7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
格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其计算方式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为 8.3
元/股。由于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2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调整为 8.12 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8 发行数量
根据拟注入资产评估值和本次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775,862,053 股,公司向祥云飞龙各股东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股数(股)
 祥云县腾龙投资有限公司                                                    424,994,860
 祥云县众诚投资有限公司                                                     29,503,467
 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011,724
 上海正同德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74,852
 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相发投资有限公司                                         10,787,228
 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56,482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9,056,482
新疆凯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433,419
武汉中部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622,279
杭州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22,279
荣笠棚                                          1,811,140
昆明越和祥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04,611
新疆天亿瑞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86,008
新疆盛世瑞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44,559
新疆盛达洪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44,559
新疆天盛兴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51,951
珠海郡庭昊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998,411
新疆建信天然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4,489,118
北京中融天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433,419
新疆聚源祥瑞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811,140
北京普凯沅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50,356
北京天原国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866,839
北京中源兴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008,630
南通杉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662,767
宁波睿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50,356
北京华博鑫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834,489
北京华力鑫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17,244
新疆东方弘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70,058
深圳天盛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3,448
西藏博信基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880,234
航建航空产业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28,468,257
建信金圆(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352,094
吴逸之                                          1,035,209
新疆广德基石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6,470,058
 深圳市建银南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58,081
 西藏天然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455,737
 湖北盛世高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94,011
 北京龙商建投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84,163
 云南环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294,011
 何思俊                                                                    2,588,023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09 本次发行的锁定期
    (1)腾龙投资因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
    (2)祥云飞龙的其他股东因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股份,按以下方式进行锁
定:① 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持续拥有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祥
云飞龙股份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② 以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持续拥有时间已满十二个月的祥
云飞龙股份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10 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前一个月
月末期间,拟注入资产实现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如出现亏损,则由腾龙投资以现
金方式予以弥补。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11 上市地点
    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3.12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部分,两部
分互为前提条件。其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金阳光,金阳光持有圣
莱达 6,120 万股股份,占圣莱达股份总数的 38.25%,为圣莱达的控股股东。在
本次交易中,金阳光为拟出售资产的受让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编制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及重组报告书摘要。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祥云县腾龙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腾龙投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
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爱
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0,395,137      100%         0         0%          0            0%           是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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