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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 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在上海市龙东大道 590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问泽鸿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问泽鑫先
生、王清先生、朱志英女士、独立董事强永昌先生、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监事戴
仁敏先生、葛以前先生、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3,6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2%。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潘志强先生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袁树民先生、潘志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并
委托独立董事强永昌先生代为述职。)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监 事 会 报 告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公司 2013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13 年度末总股本 219,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219,6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39,200,000 股。
    公司 2013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5、审议通过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2014年3月26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14-008)全文刊登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会议同意: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公
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三年期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1.5 亿元,用于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发行期限为 3 年。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 163,650,000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 100%。
    会议同意: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6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920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1,960万股,全部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3,920万股,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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