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航天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雪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各项决策的制定及实施均科学有效,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
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遵章守法,认真贯彻执行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主业严谨运作,注重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未出
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出售资产过程中,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内幕交
易,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
4.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报及摘要(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三、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等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
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1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的决定,该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有利于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审议通过《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
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