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
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张永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
议公司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
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
司 2014 年度预算的决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
司 2013 年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
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
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
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2013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和操作流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及业务活动实际需要。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规范。并在实际中得到了有
效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有效防范了企业的管理、
经营和财务风险。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治理
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
重大缺陷。公司监事会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七、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
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决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聘请
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上述第一、二、四、八项议案尚需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