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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4]48330008 号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股份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盐田港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盐田
港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盐田港股份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龙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昌明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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