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通知》的规定,与非控股子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2006年度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审阅2006年3月25日公司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协议书、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关于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06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相关决议等文件,并通过审查公司与上述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认为:
2006年度,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贵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此无异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对于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无异议。
四、关于设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设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所提出的津贴发放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参照了相同行业、相邻地区上市公司的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过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胡幼善 陈劲 李放 魏建平
200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