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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刘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独立履
 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2013年度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13年度,本人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
 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
 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
 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13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现 场 出 通 讯 表 决 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次数
刘涛         13            8        5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5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
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
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对201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于2013年4月15日,发表了《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公司提出的续聘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2013年4月17日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分别对: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
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2年度未作出利润分配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并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分别于2013年6月3日和2013年8月26日发表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选举副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的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上述选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聘
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
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同意公
司董事会上述选聘的相关决议。
    3、对公司风险投资、竞买土地使用权发表独立意见
    分别于2013年5月2日和2013年9月25日发表了《关于公司二级子公司
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两次土地使用
权竞买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上述竞买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 上述竞买
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于2013年9月10日发表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审议风险投资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公司
已对风险投资的行为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
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风险投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4、对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于2013年5月2日,发表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分别于2013年5月30日和2013年8月26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
独立意见》。
    5、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独立意见
    于2013年4月10日,发表了《关于终止实施湖南湘铁工程有限公司收
购项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湖南湘铁工程有限公司收购项目,
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于2013年8月26日,对公司半年度发表了《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均按照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规
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违规担保行为,没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不少于19个工作日,通过现场调
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
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
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
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本人还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公司的技术和资质提升工
作,先后参加了公司与瑞典丹纳派克公司联合组织的沥青混合料双层摊铺
技术乌鲁木齐推介会和湖南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演示会,并协调公司与长
安大学的技术合作事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按
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本报告期,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2013年度,本人平时注重加强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新
疆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并出席了2次提
名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
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
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是否能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规范披露信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2013年度的信息,并有效加强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加强了对相关人员的警示教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L_tao2000@163.com
   201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发挥自身专业特长,
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出谋划策,竭尽全力为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服务。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刘 涛
                                      二○一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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