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度
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全文如下: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及根据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其他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审核报
告。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进行了跟踪和大力配合。对
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审计结束后,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并对其他内容出具了审核报告。现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四次会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当时尚未转制更名)为公司 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了解后,
与公司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该业务约定书规定 2013 年度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人
民币,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 2013 年审事前事宜进行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内容及各位委员关注的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达成共识。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2013 年报审计工作策略及审
计计划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开始进驻现场审计。审计期间,审计
委员会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及 2014 年 3 月 17 日先后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时
间安排完成审计工作。
2014 年 4 月 10 日,审计小组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依据,
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当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获取除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
准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审计小组共由 20 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 4 人,助理人员 16 名,
具有担任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
三、对审计计划、程序及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的评价
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协商安排;在此基
础上,审计小组制订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
险作了必要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执行内部
控制测试程序时,执行了询问、检查、穿行测试等审计程序,了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是否执行。在此基础上,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
时间和范围。实施控制测试时,审计小组执行了检查、观察等审计程序,获得了内部控
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
性分析程序,为各类交易、帐户余额、列报认定等获取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对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的评价
本年度审计中,审计小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
程序,为发表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小组基于对审计证据得出的结
论,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
见是恰当的。
四、对是否继续保持客户关系等相关建议
鉴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
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建议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 2014 年发展规模等实
际情况并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陈建国 马 洁 张 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