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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事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
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56号)核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00元,
募集资金总额60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92,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51,608,000.00元,较原先27,803.30万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募27,357.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期
披露的《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
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发行主体能够
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投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增减。如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积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
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
度、期限、收益及该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
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
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之前,将相应备查文件报保荐机构审阅,就购买事
项征求保荐机构意见。文件包括:
    闲置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计划或方向、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的详细说明;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的明确保本承诺(产品的说明书或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
件),包含对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
性等的明确约定;
    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
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理财
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
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8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通达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通达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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