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言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没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认真
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有
关定价公平、合理、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利益受损的情形。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有关关联
交易协议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对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及效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设
计与运行健全有效。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