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 2014-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文德先生刊登遗失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台胞陈文德先生曾于 1988 年认购本公司 55 万股普通股,系公司自然人股东。
自 1994 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后,公司
根据该规定对不符合本公司股东资格的自然人股东进行了规范。由于通过正常渠
道无法联系陈文德先生,为了保障其股东利益,公司对其股份进行了代持处理,
目前该等股份登记在福建省兴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由该公司无偿代持。详
见公司 2007 年 2 月所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
况”的“历史沿革”部分。
现有台胞陈文德先生(台湾居民身份证统一编号:F100996525)与本公司联
系,向公司主张其股东资格,并提供了部分证明文件,但未能提供公司出具给股
东的认股收款凭证,并声称其已遗失该凭证。近日,公司接到该陈文德先生通知,
其已分别在 2014 年 4 月 4 日发行的台湾《联合报》、2014 年 4 月 10 日发行的《中
国证券报》刊登认股收款凭证遗失公告。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
时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