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2013 年 3 月,经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
园”)分别向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子”)提供人民币 500 万元
和 2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详见 2013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此项财务资助将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到期。
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
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清华科技
园为子公司华冠电子提供的人民币 500 万元和 200 万元财务资助展期一年;在此基础上,
公司及子公司可在华冠电子需要时为其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
限不超过一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授权公司总经理协调办理财务资助具
体事宜。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
公司和子公司清华科技园向子公司华冠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500 万元和人民
币 200 万元,展期一年至 2015 年 4 月 12 日。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可在华冠电子需要时为其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
2、资金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华冠电子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按年利率 8%向华冠电子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华冠电子经营概况
华冠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 9,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高振先,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营片式电解电容器、电子产品专用生产设备以
及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
1、华冠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4,738.50 52.65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69.20 11.88
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61.10 11.79
万裕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666.90 7.41
其它自然人 1,464.30 16.27
合 计 9,000.00 100.00
注: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华冠电子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5,349.87 5,057.12
营业利润 66.76 -147.68
利润总额 344.38 258.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57 131.58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218.64 14,053.96
负债总额 5,537.89 3,794.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680.74 10,348.17
注 1:2013 年及 2012 年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注 2:华冠电子 2013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34.15%,2012 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27%。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公司及子公司清华科技园的支持下,子公司华冠电子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不断改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支持,有助于该
公司缓解生产运营资金周转压力,稳步提升盈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认为:继续为华冠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
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
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五、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和子公司清华科技园除分别向子公司华冠电子提供财务资助 500 万元和 200
万元外,还分别向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622 万元和 108
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