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2012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0日期间诉讼、仲裁事项
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计诉讼起诉、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经统计,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仲裁共7起,合计金额人民币
12,937,266.62元(详见附件1)。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以上诉讼、仲裁情况,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综合评估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同时,公司积极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依法维权,紧密跟进诉讼事项进展情况,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2日
附件 1:公司作为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统计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 起诉 立案 应诉(被申 诉讼(仲 诉讼或仲裁机构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二审情况
号 时间 时间 请)方 裁)类型 名称及所在地 涉及金额 判决执行情况
2010年4月至6月,恒和通 2012年6月13日,安徽省合肥高 2012年11月7日
合肥恒和通
安徽省合肥高新 信与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 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做出判 公司已向法院
2012. 2012. 信有限公司
1 诉讼 技术产业开发区 同,截至2012年4月,恒和 898,110.20 决,判令恒和通信于判决生效起 — 申请强制执
4.9 4.17 (简称:恒
人民法院 通 信 尚 欠 公 司 货 款 10日内,支付货款898,110.20元, 行,目前正在
和通信)
898,110.20元。 案件受理费由恒和通信承担。 执行中。
2013年8月7日,南京市建邺区人
2011年7月至10月,江苏东 2013年9月13日
江苏东汇通 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江苏东汇
汇与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 公司已向法院
2012. 2012. 信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建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
2 诉讼 同,截至2012年4月19日, — 申请强制执
7.5 7.8 (简称:江 邺区人民法院 1,325,807.00 货款 1,325,807.00 元及延迟付款
江苏东汇尚欠公司货款 行,目前正在
苏东汇) 造成的利息损失,本案案件受理
1,325,807.00元。 执行中。
费、保全费由江苏东汇承担。
2013年12月9日,东莞市第一人 2014年1月17
东莞市星火
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东莞 日,东莞星火
通讯科技有 截至2012年11月30日,东
2012. 2012. 广东省东莞市第 星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 向东莞市中级
3 限公司(简 诉讼 莞星火尚欠公司货款 —
11.16 12.11 一人民法院 5,998,784.80 公司支付货款 5,998,784.80 元及 人民法院提出
称:东莞星 5,998,784.80元。
逾期付款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上诉,二审尚
火)
保全费由东莞星火承担。 未开庭。
2011年8月至12月,深圳容
深圳市容亮
亮与公司签订多份货物买 本案于2013年11月29日正式开庭,
2013. 2013. 科技有限公 深圳市宝安区人
4 诉讼 卖合同,截至2013年7月,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 —
7.18 8.8 司(简称: 民法院 1,021,593.20
深圳容亮尚欠公司货款 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深圳容亮)
1,021,593.20元。
序 起诉 立案 应诉(被申 诉讼(仲 诉讼或仲裁机构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二审情况
号 时间 时间 请)方 裁)类型 名称及所在地 涉及金额 判决执行情况
2010年11月19日,公司与
安徽云龙科
云龙科技签订《印制电路板 本案于2013年12月26日开庭仲裁,
2013. 2013. 技发展有限
5 仲裁 合肥仲裁委员会 采购合同》,截至 2012 年 截至公告日,合肥仲裁委员会尚 — —
9.25 9.26 公司(简称: 566,007.85
底,云龙科技尚欠公司货款 未出具裁决结果。
安徽云龙)
566,007.85元。
深圳市易通
达通信技术 长春巨龙因欠公司货款,向
有 限 公 司 公司背书转让两张支票,票
(简称:易 面金额分别为339,000.00元
2013. 2013. 深圳市福田区人 本案于2014年4月1日开庭审理,
6 通达)、长 诉讼 和140,000.00元,出票人均 479,000.00 — —
11.29 11.29 民法院 截至公告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春巨龙通信 为易通达,公司收到支票
设备有限公 后,按要求向付款人提示付
司(简称: 款,但遭付款人拒绝付款。
长春巨龙)
2010年4月26日,公司与航
航天信息股
天信息签订了《产品购销合 本案于2014年4月10日开庭审理,
2014. 2014. 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
7 诉讼 同》,截至 2013 年底,航 2,647,963.57 截至公告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 —
2.20 2.28 (简称:航 民法院
天信息尚欠货款余额 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天信息)
2,647,963.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