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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01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点整,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公司东办公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12 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452,539,8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2126
     3、公司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吴尚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 人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
 1                            452,539,811   100%    0      0%     0      0%    是
       工作报告
       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
 2                            452,539,811   100%    0      0%     0      0%    是
       工作报告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
 3                            452,539,811   100%    0      0%     0      0%    是
       算报告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
 4                            452,539,811   100%    0      0%     0      0%    是
       配预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5                            452,539,811   100%    0      0%     0      0%    是
       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公司与
 6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         254,531   100%    0      0%     0      0%    是
       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7                            452,539,811   100%    0      0%     0      0%    是
       所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
 8                            452,539,811   100%    0      0%     0      0%    是
       度津贴的议案
       上表提案审议情况的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八项报告或议案,其中《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为安
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为 452,285,280 股。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00%
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除上述两个议案外,其余六项普通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同意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李仲英、刘涛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
的召开和表决方式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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