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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9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4 月 8 日至 2014 年 4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2014 年 4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2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26 号
教育科技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7.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4 年 3 月 18 日和 2014 年 4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 89,142,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0,900,154 股的
35.53%,其中 A 股 88,520,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0,900,154
股的 35.28%;B 股 621,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0,900,154
股的 0.25%。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 88,647,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0,900,154
股的 35.33%,其中 A 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88,038,683 股,B 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608,438 股。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95,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0,900,154 股的 0.20%,其中 A 股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481,970 股,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3,200 股。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88,874,158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股数 268,133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88,874,158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股数 268,133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88,874,158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股数 268,133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
       同意股数 88,860,958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反对股数 281,333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股数 88,728,959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反对股数 413,332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 88,874,158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股数 68,823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弃权股数 199,31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张清伟律师、钟晓敏律师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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