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1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当
面送达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安保先生主持,经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对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
据201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调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共有143人,现有激励
对象胡志文、余汉初、刘博、徐军艺、胡丽娟、彭华敏、钟金福等7人在第一次
调整后因个人原因离职。经核查,上述7人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取消上述7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限制性股
票共计16,500股,该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500股将由公司收回并注销。本次
调整前激励对象为14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4,800股;本次调整后为13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8,3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