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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10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5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2014 年 4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川集团”)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在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续聘 201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三川
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63,96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6%,其提案内容未超出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开地点、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
的公司 2013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代表人。
    7、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中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
    7、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8、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西
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西三川水表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4年4月28日17: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
编:335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承明(证券事务代表)
    电 话:0701—6318005
    传 真:0701—6318013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三川水表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                  赞     反   弃
                                                          成     对   权
     1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三个选项
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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