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收到补助资金合计 71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建工师财务局下发的《关于拨付 2013 年“中央专项”暨“双五千”招
收安置补助资金的通知》(师财发[2014]11 号),本公司收到补助资金 507.68
万元;全资子公司四方土木、金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
司”)、北新恒联、鼎源租赁分别收到补助资金 63.46 万元、36.74 万元、10.02
万元、3.34 万元;子公司重庆蕴丰建材、北新恒业、天瑞建材、基础公司分别
收到补助资金 3.34 万元、3.34 万元、3.34 万元、86.84 万元。上述补助资金合
计 718.1 万元。
目前,上述补助款已全部到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等有关规定将这部分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
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