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于
2014 年 4 月 8 日 11:00 时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
698 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传金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监事会提名刘旭辉、隋立军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
简历如下:
刘旭辉,男,1958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大连第二机床厂会计,大连大力电脑机床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
大连机床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总裁秘书,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会计师、监事;现任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刘旭辉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大股东之一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
务部部长,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隋立军,男,1978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在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从事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隋立军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大股东之一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风险管理部职员,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条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孙吉庆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4-015)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