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13日发出,于2006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核销坏帐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由于农一师实业开发公司、农一师茶畜公司已破产,与会董事同意将以下不良债权核销。 1、农一师实业开发公司2,180,000.00元; 2、农一师茶畜公司104,207.40 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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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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