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得 2014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71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4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4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4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5 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2 08*****204 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
五、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298 号
咨询联系人:沈明亮
咨询电话:0574-87522922
传真电话:0574-87522997
六、备查文件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