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关于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31,339,000 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96%),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主办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委托厦门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新拍
卖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3133.9 万股股权进行拍卖,张静渊以 20683740
元的最高价竞得该股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如下:
1、解除对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3133.9万股股权的冻结。
2、解除对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33.9万股股权的质押。
3、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33.9万股股权的所有权及相应的
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张静渊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转移。
4、买受人张静渊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和确权手续。
二、截止本公告日,上述 3133.9万股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4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