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人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
城水业”) 红角洲水厂和城北水厂正常经营的需要,洪城水业向南昌水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 以租赁方式取得红角洲水厂、城北水厂及城北
水厂一泵房地块的使用权,不存在重大风险;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洪城水业的发展,公司已在红角洲地区建成并投产使用了红角洲水厂,
正在高新开发区新建城北水厂。为了满足红角洲水厂和城北水厂正常经营的需
要,公司将通过向控股股东水业集团以租赁方式取得红角洲水厂、城北水厂及城
北水厂一泵房地块的使用权。
水业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以上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1950 年 1 月 1 日
注册资本:12936.3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集中供水;房地产开发;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
备安装;净化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
面技术设计;电子计量器具研制;塑料管材、纯净水及自来水相关配套产品销售;
污水处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发布日,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 114,575,89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4.72%,因此,水业集团为洪城水业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红角洲水厂地块(洪土国用[登红 2011]第 D011 号)面积为 81241.3
平方米。
2、城北水厂地块(洪土国用[登高 2010]第 1449 号)面积为 53319 平方米。
3、城北水厂一泵房地块(洪土国用[登高 2012]第 D0001 号)面积为 1027.23
平方米。
公司根据江西地源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后建议的土地租赁价格向控股股东水
业集团租赁,并与水业集团分别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水业集团公司出租的相关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洪城水业向公司控股股东租赁相关土地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
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红角洲水厂地块(洪土国用[登红 2011]第 D011 号)面积为 81241.3 平
方米,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西地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出具
了赣地源[2014](土估)字第 022 号土地评估报告,经评估机构测算,建议红角
洲水厂地块租赁价格为 2.49 元/平方米*月。
2、城北水厂地块(洪土国用[登高 2010]第 1449 号)面积为 53319 平方米,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西地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出具了赣地
源[2014](土估)字第 023 号土地评估报告,经评估机构测算,建议城北水厂地
块租赁价格为 3.03 元/平方米*月。
3、城北水厂一泵房地块(洪土国用[登高 2012]第 D0001 号)面积为 1027.23
平方米,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西地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出
具了赣地源[2014](土估)字第 024 号土地评估报告,经评估机构测算,建议城
北水厂一泵房地块租赁价格为 7.64 元/平方米*月。
公司根据江西地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建议的土地租赁价格
向控股股东水业集团租赁,共计年租金为 4,460,345.40 元,租赁期为 20 年,并
与水业集团分别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上租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
于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
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了满足红角洲水
厂和城北水厂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租赁方式取得红角洲水厂、城北水厂及城北水厂一泵房地块的使用权。士地
租赁价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
-江西地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参照
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
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土地的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公
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
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江西地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