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14 年度将发生的关联
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
城水业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
郑克一、万义辉、潘贤林、李钢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
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
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 2013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对 2014 年预计将要发生
的关联交易和可能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1、公司2014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2013 年实际发 2014 年预计发 关联交易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生金额 生金额 定价方式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自来水 29,517,015.08 38,000,000 协议定价
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接受劳务 综合服务及绿化 1,143,901.58 1,150,000 协议定价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租赁 房屋租赁 1,280,000.00 1,280,000 协议定价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
接受劳务 96166 客服 922,041.36 1,200,000 协议定价
任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
接受劳务 综合服务 950,000 980,000 协议定价
公司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燃气抄表 2,043,324.66 2,530,000 协议定价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 协议定价
提供劳务 代收服务费 0 40,000
任公司
合计 - - 35,856,282.68 45,180,000 -
2、公司2014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2013 年实际发 2014 年预计 关联交易
关联方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生金额 发生金额 定价方式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管道 24,945,855.00 28,000,000 招标价格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
购买商品 管道 54,656,077.73 55,000,000 招标价格
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水表等配件 6,168,577.90 14,500,000 招标价格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聚合铝 5,347,125.90 6,000,000 招标价格
合计 - - 91,117,636.53 103,500,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1995 年 5 月 16 日
注册资本:365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
(2)、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振华
成立日期:1983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35 万元
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花卉
的生产、销售力租赁。
(3)、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1950 年 1 月 1 日
注册资本:12936.3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集中供水;房地产开发;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
备安装;净化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
面技术设计;电子计量器具研制;塑料管材、纯净水及自来水相关配套产品销售;
污水处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4)、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一江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96,655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
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
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5)、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春华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水电安装、维修。
(6)、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志敏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瓶装
液化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
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
(7)、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洪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6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给排水工程勘查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
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
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
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墓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
(8)、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2002 年 9 月 26 号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及管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混凝土加
工、配送服务;经销其他给排水管道及配件、建筑材料、各类阀门、窨井(以上
项目涉及凭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
准文件经营)。
(9)、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型管材及配件、塑料建材、供水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调
试。
(10)、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
成立日期:1997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255.58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水暖配件、五金、交电、
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
定、制造、修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现持有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74.83%的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是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南昌)
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 50%股权。
(2)、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为水业集团控制、管理的集体所有制公司,而水业
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
一控股公司。
(3)、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 114,575,89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2%,因此,水业集团为洪城水业控股股东。
(4)、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有控股股东,而水业集团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
制人。
(5)、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 55.87%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
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
控股股东。
(6)、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51%的
控股子公司,而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关联公司。
(7)、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
股东。
(8)、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50%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
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
东。
(9)、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给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给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同一控股股东。
(10)、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 74.83%的控股子公司,而
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的关
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
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2014 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4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标的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双
港供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由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绿化工程等
综合服务、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接受南昌市政公用投资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96166 客服服务、向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燃气抄表服务、
向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代收费服务、向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
物业有限公司接受综合服务。2014 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
45,180,000.元。
(二)、2014 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4 年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管道及配件等,根据 2013 年中标情
况,公司 2014 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采购管道、向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
购管道、向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聚合铝和水表等配件。如果中标,
公司 2014 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将不超过 103,500,000 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
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
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
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
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
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皆为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
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
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
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郑克一、万义辉、潘贤林、李钢均回避表
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4-011 号公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具体情况向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
公司三位独立董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在 201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上述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
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
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因此,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权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已同意公司将 201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分类汇总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预计的 201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
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