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财政部联
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江西洪
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建立完整、有效、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内部
组织机构,保证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通过对公
司风险的有效评估,不断加强对公司经营薄弱环节的控制;保证会计信息及时性、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真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防止并及
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及舞弊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及有效运转,杜绝
损失和浪费现象;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促
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得以实现。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江西
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监督及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本部及所属单
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了下列高风险领域:发展战略、工
程项目管理、安全风险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
产管理、原材料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供水板块;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生活污
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给水设备工艺安装;
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凭资
质证经营)。
评价范围的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6%,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
公司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时作出
了修订,并在 2013 年制定了《洪城水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
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 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监事、
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对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还对企业内部各个层级机
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相关的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
结构。
2、发展战略
公司为了适应发展需要提高整体效率,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
并成立了投资发展部,对公司的经营方向,资金投向进行管理,对于明确公司发
展方向,高效节约使用资金起到重要作用。
3、人力资源
公司为大力培养、吸引人才,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程序,激发员工潜能,
规范人员管理,保障员工利益,制定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入职管理、5S 管理、
新员工岗位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合同管理、中层干部人员选拔、
“五险一金”管理,员工健康体检管理等细则强化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
4、社会责任
为履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提高公司形象,公司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
资源节约、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5、企业文化
公司为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加强员工文化修养、促进企业团队意识、制定了
企业文化管理规定,并在公司楼道等加强文化宣传。
“快是前提,稳是关键,久是目的”的发展策略,“产业多元化、相关产业
集群化、资产证券化、管理现代化”的“四化”战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企
业宗旨和“客户至上,追求一流”的经营理念,树立现代化经营理念,并简单明
了的传递给每一位员工。
6、资金活动
公司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证券法务部分别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预算管理》、《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加强资金的管理与合理分配,有效防范资本结构不合理或无
效融资,以及资金被挪用、侵占或受欺诈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并获得合理回
报。
7、采购业务
新增了《物资供应部供应商管理制度》、《物资供应部副部长工作标准》;完
善了部长、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设备管理员的工作标准;重新修订了《采购管
理制度》,明确 5 万元以下设备材料采购的采购方式和流程;完善了设备材料的
验收制度、发放制度。防止公司资源浪费,规范了采购授权审批、保障了的产品
质量和价格公道,防范了采购中公司信用受损。
8、资产管理和财务报告
公司在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前提下,根据本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了包括《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销售确认与收款的财
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
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为了
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还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债务资金募集管理办法》、《全
面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印鉴章、银行 U 盾及银行重要票据、密码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过一系列会计管理制度,及时对公司资产和财务各方
面进行必要的控制。
9、销售业务
公司进行销售计划管理,销售价格管理,销售确认与收款管理,并建立了水
表报装工作流程,抄表收费流程,违章用水处理工作等相关流程,完善了客户服
务,形成了系统的管理体系,保障了销售渠道的畅通,及时收回销售款,对偷盗
或违章用水进行了有效监管。
10、工程项目
公司针对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建立了一系列的监
督管理制度,从工程项目决策管理,项目概预算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和项目监
督管理,对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管理等各环节环环相扣,明确职责权限
并相互制约,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制定了《洪城水业投资管
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与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流程暂行规定》、《洪城水
业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审计制度》等,从而使公司在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与
控制中,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11、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范围和审核,对外担保
的金额权限,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责任等。有效控制和防
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12、合同管理
公司针对合同的订立、执行与合同的备案方面制定了《洪城水业合同管理办
法》、《法人授权管理办法》,《公司印章管理》通过会签制度防止权力滥用,
加强了审核的力度,规范了合同签订标准,建立了合同管理台账、统计整理,对
合同备案进行有效管理,若因合同审查不严,发生风险需追究责任的情况,备案
便于进行倒查,公司还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负责重大合同的准备、谈判、审核并
就相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2013 年特别加强了对法人授权签订合同监督的力度,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需要对外代表公司签约时,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法定代表
人转授权给总经理,由总经理做最终授权,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
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
13、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 SCADA 调度系统、DMA 分区计量系统、营销管理系统、财务管理
系统,2013 年公司内部建立了 OA 系统,实现手机邮箱、公文审批、电子邮件收
发及短信群发等移动办公功能,满足移动办公及移动监管的要求。
公司还准备实现水厂和污水厂的自动化系统、二次供水远传监控系统、工程
管理系统、管网维护抢修巡漏系统、GIS 系统、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智能管控
平台。
14、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子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
定及时、有效地做好子公司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洪城水业以股东的身份行
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子公司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
的权利。
15、信息与沟通
公司设立了热线电话,在上海证交所网的上证 E 互动中密切关注来访的投资
者并耐心解答疑问,并在该网站上和公司主页及时做出信息披露,保障了投资者
的知情权,公司还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
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使公司能够及时地收集
内部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6、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纪检监察、党风
廉政建设等管理流程,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检查,效
能监察等专项监督。公司对铁面执纪、纠正“四风”建设加大力度,各部门做好
学习报告。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判断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公司借鉴了财务报表
重要性水平(利润总额的 5%)来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
(1)当错报指标<利润总额的 2.5%时,认定为一般缺陷;
(2)利润总额的 2.5%≤当错报指标<利润总额的 5%时,认定为重要缺陷;
(3)当错报指标≥利润总额的 5%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公司未设内部控制监督机构或
设置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违反程序,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生产的水质不合格。
(3)提供服务不及时到位,损害公司形象,如抢修不及时,热线回复不满
意。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
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1、针对每一项缺陷,制定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落实每一项整改措施的整
改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并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