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
度第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4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
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14-12 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关于与澳大利亚罗伊山铁矿有限公司签订铁矿石长期采购协议的议
案》;
为获得稳定优质的铁矿石资源,同意公司与澳大利亚罗伊山铁矿有限公司签
订铁矿石长期采购协议,采购期间从 2015 年 9 月起至 2020 年 9 月止,采购价格
通过市场化方式定价,合同金额累计约 100 亿元人民币,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协议签署及后续相关事宜。
三、《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币 5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四、《关于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
民币 1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〇一四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