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
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将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
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3名,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人资格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总数3%以上股份
的股东提名(推荐书见附件)。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4年4月10日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
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推荐期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审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并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
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凡具有下述
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其他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推荐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推荐人无刑事处罚证明;
(5)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股东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股凭证。
3、推荐文件送达方式如下: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专人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1)专人送达,在2014年4月10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
为有效。
(2)邮寄送达,在2014年4月10日17时前将相关文件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
为有效(收到时间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本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唐家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第六层
东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19080)
联系人:付小芳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名称:
推荐人证件号码:
推荐人持有股数:
推荐人联系方式:
被推荐人姓名:
被推荐人年龄:
被推荐人性别:
被推荐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被推荐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被推荐人的简历:(包括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全部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推荐人:(盖章/签名)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