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 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缪强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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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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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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