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 2014-00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赵晓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66.44 万元。
2013 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3 年末总股本 25,6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25, 600,000.00 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 660,232,846.71 元结转以后年度。
2013 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还须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
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