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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02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栖霞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
司、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苏州
卓辰臵业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51%,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7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包括企业文化、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等)、风险评估、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通用计算机控制、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资金管
理流程、投资管理流程、财务结账及报告流程、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
流程、销售收入和收款管理流程、采购流程、房产开发流程(包括开
发前期管理、项目施工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验收管理、项目档
案管理、项目成本管理等)、计划与预算流程。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内部监督、资金管
理流程、财务结账及报告流程、采购流程、房产开发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
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财务指
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涉及多个量化指标的按照
孰低原则认定):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潜 潜在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金额
在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的 0.5%
营业收入潜 潜在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金额
在错报金额 营业收入的 1%                  营业收入的 0.5%
                          <营业收入的 1%
                          利润总额的 1.5%
利润总额潜 潜在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金额
在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的 3%                  利润总额的 1.5%
                          <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
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
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
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不力。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财务
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缺陷类型                       潜在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3‰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乏科学的决策程序;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
系统性失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发生对公司产
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性存在缺陷;违反公司制度并造成较大金额损失;发生对公司产生较
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江劲松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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