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3月25日
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303,280,01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9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3,280,01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63,936,014 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4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4 月 4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4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 2014 年 4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
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4 月 4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6 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
2 08*****41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3 08*****695 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 08*****334 济南发展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08*****057 RICH RIVER INVESTMENTS LIMITED
五、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4 月 4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14,250 0.895% 542,850 3,257,100 0.895%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88,000 0.886% 537,600 3,225,600 0.886%
04 高管锁定股 26,250 0.009% 5,250 31,500 0.00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565,762 99.105% 60,113,152 360,678,914 99.105%
三、股份总数 303,280,012 100.00% 60,656,002 363,936,014 100.00%
七、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363,936,014 股摊薄计算,2013 年度,本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为 0.357 元。
八、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 23 号 咨询联系人:阮永城
咨询电话:0531-82672212 传真:0531-82672692
九、 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