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 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 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 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认真贯彻 执行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2013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3年12月31日的对 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先明 杨 勇 伍志旭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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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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