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4月26日召开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流通A股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征集人已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发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 东北电气
股票代码: 000585
法定英文名称: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Ltd
英文名称缩写: NEE
设立日期: 1993年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 瞿林
董事会秘书: 孙震
注册地址: 中国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
办公地址: 沈阳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
邮政编码: 110001
电话: 024-23527080
传真: 024-23527081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nee.com.cn
电子信箱: neegqfz@nee.com.cnn
(二)征集事项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三)本报告签署日期
2006年3月17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2006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这两套系统行使表决权。
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审议事项
审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的主要途径。若股东不能参加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则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对全体股东有效,并不因某位股东不参会、放弃投票或投反对票而对其免除。
(六)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七)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八)催告通知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催告通知,两次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4月19日、4月24日。
(九)会议参加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18日。因此,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东和流通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4月19日)起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十一)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会前登记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登记时间
2006年4月19日至4月26日14:00前。
4、登记地点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
电 话: 024-23527080
传 真: 024-23527081
联系人: 孙震 朱欣光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本公司截止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06年4月19日至4月26日14:00前。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征集人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至2006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证券管理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1)现行有效的经加盖有效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6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