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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2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于2014年3月25日续签《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
书》,续租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大道与香蜜湖路交界西北处的阳光高尔夫大厦
房地产作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办公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534.36平方米,
租赁总金额共计人民币1,923,696.00元。租赁期限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
日止。
    2、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
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议案》(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关联董事黄壮勉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的
有关材料并进行了情况说明,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场所为深圳市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
公司目前的办公所在地,其租赁价格参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福田区
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及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控制了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稳定经营。
    二、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房地产租赁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黄壮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参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福田区房屋租赁
指导租金以及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结合公司办公楼的使用情况,经友好协商,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在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中约定,租赁
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00.00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53,436.00元,公司于每月5日前向黄壮勉先生支付租金,租赁期限至2017年3
月31日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于签订之时生效,于
2017年3月31日终止。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如公司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
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黄壮勉先生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对
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租赁事项的租赁场所为深圳市中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公
司目前的办公所在地。
    2、上述租赁事项的租赁价格参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颁布的福田区房屋
租赁指导租金及周边物业租赁的市场行情,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良重大影响。
    3、上述租赁事项能够使公司控制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经营,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相关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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