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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上午在大众大厦召开公
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到 3 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关联监事袁丽敏、钟晋倖对议案 2、3、4 回避表决
外,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3、通过了《关于转让三家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4、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经监事会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3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6、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