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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李双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2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2013
年的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行使公
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13年要求独立董事出席的所有相
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十次董事会和两次股东大会,详情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 席     列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    (次)    (次)   大会(次)
 李双海          10           10          0         0
     2、报告期内,对公司审议的议案和其他的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201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对董事会
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此次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
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
安全。
   (2)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向西藏信托
有限公司购买短期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理
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
   (3)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4)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2 年年度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发
表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经
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中的有关规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没有为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
201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454,248.19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70,162.13 元。由于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故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同意公司董事会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方案,并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
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内部控
制实施相关情况后,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
管理制度,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
制度的规定执行,有效控制了生产经营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的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
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总体评价客观、真实、准确。
   (5)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并且多年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该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就公司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我
们认为:
  (1)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报告期内
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持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
  (2)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中的有关规
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了审计委员会主任,依据公司各专
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
和支持监督作用,协助公司进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改进,使公
司内部治理体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进步和提高,确保公司管理规范高
效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以及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以前年度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考察事务
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 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事前沟
通,就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向会计师事务所详细阐述,并交流相互观
点,审核审计计划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交换意见,以保证审计程序的充分和适当。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
对审计意见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以确保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三)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督促内部控制制度的进
一步完善。并同审计师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以及内部控制审核情
况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审计法务部内控专项检查组,就公
司内控制度实施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书要求其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予以持续监督检查。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并就相关问题与管理层进
行沟通。
    四、定期报告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很重视,为了做好 2013 年年度报告,认真学
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公司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事
项,以重要性原则为基础,遵循谨慎性原则,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处理情况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运用与实施等方面充分关
注,亦使得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结论有了更为准确的判
断,确保了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有
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
    五、其它工作情况
    201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均履行相关程序。作为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
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没有在董事会议案的表决中提出过弃权或反对。
    六、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我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广大股东负
责的精神,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
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等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和经营绩效,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
形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双海
                                      201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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