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
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产生,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应苗、陈显明及董事周俭三名成员组成,
其中召集人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应苗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3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审注册会
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内控审计事项沟通会。
2、201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公司 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及支付其 2012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和《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2013 年 8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草案)》,同意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4、201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物流中心开发
经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竞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较高,能顺利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
作。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协定,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
间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我们一直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再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认
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因此,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监察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计
划,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公司及时整改。经审阅监察审计部提交的各类审
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
题,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形。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3年,我们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