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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28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 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1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颜春友    男,汉族,浙江温岭人,1945年9月9日出生。1969 年
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地理专业,研究员。历任浙江产权交易所董事长,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
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独立
董事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
会理事,浙江省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专家委员
等。
    陈显明    男,汉族,浙江绍兴人,1967年11月25日出生。1985
年-1989年,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本科学习;1993年-
1994 年,北京司法部涉外律师培训中心英语强化培训;1999年-2001
年,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历任绍兴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明显律师事务
所主任、合伙人,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应苗    男,汉族,浙江诸暨人,1962 年 9 月 20 日出生,大学
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绍兴天鹰税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绍
兴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春友、陈显明、周应苗先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亲自参加了全部
会议,并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涉及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我们通过查阅资料、专
题讨论、实地考察等方式主动了解议案涉及事项的背景资料。在会上
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3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颜春友、周应苗
出席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一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
三次会议,独立董事陈显明出席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通过定期
与不定期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获取大量作出独立
判断的资料;二是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能
及时准确送递;三是在重大事项审议前,都能首先与我们进行沟通,
听取意见,并根据需要组织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召开专题沟通会、实
地考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度,公司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整体受让了绍兴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
县中国轻纺城物流中心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绍兴县交通投资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
营有限公司母公司绍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述参与挂牌竞买事项之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整个决策
程序严谨规范;
    (2)上述挂牌竞买以评估价作为挂牌起始价,定价公允,体现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如公司能顺利竞得物流开发公司100%股权,将有利于公司
从国内物流向国际物流综合发展,做强、做大市场物流产业,完善市
场配套,促进轻纺市场的持续繁荣。
    公司在对上述交易作相关披露时,也披露了独立董事意见。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在201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不存在违规
担保行为,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业绩预告情况
    经查阅公司相关财务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发布的《2012年度业绩
预增公告》、《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和《 2013年度业绩预
增公告》均能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以
来,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3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2年末总股本
805,379,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1,075,926.20元(含税),剩余
265,721,535.4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充分重视了对公司股东的
合理回报,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4年2月1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相
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3 年,公司实施了资源整合、市场拍租、利润分配等事项,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均高质量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所有披露信息
都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年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披露有关信息,共披露临时公告 43
个,定期报告 4 个。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3 年,公司针对内控规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公司内控制度运
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等内外部情况变化,一
是抓好公司内控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相应
完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细化、固化了公司的内控体系;二是强
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切实有
效的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9、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3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
    一年来,董事会就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召
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每次会议,各位董事均能从公司利益出发,充
分发表意见,每项议题均集体商议、集体决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
展的工作主要是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
排、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建议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审核、
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控有效性、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机构与
外部审计机构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的工作主要是拟定高
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书和薪酬方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开展的
工作是根据外部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
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了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和通过金融机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我们认为上述投资有利于公
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
    四、总体评价
    201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们认真履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深入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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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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