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4-01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8,713,31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30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俭先生主持。
4、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金良顺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伟夫先
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 同意股数 同意比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股 弃权比 是否
提案内容
号 (股) 例(%) 数(股) 例(%) 数(股) 例(%) 通过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
1 348,713,318 100 0 0 0 0 是
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
2 348,713,318 100 0 0 0 0 是
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的提案》
轻纺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冯晟现场见证,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