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 下午 14: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东大道 590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10 日
5.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
6. 会议出席对象:
(1) 凡 2014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
书式样附后)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关于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聘任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
载。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
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
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201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5901 号
邮编:201201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4262 转 2210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5 日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二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 表 决 意 见
议 案 名 称
号 赞成 反对 弃权
1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
5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关于聘任 201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