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独立董事,2013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注重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3年,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其中5次以通讯形式召开,其他则采取现场
形式举行。三位独立董事均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做了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其出
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名 (次) (次) (次) (次)
陈 潮 9 8 1 0 无
张建军 9 9 0 0 无
符启林 9 9 0 0 无
2013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张建军董事、符启林董事出席了各次股
东大会;陈潮董事因出差未能参加10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除此之外参加了其他各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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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董姓名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 类型
2013 年 3 月 22 日 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201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 同意
于续聘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3 年 4 月 30 日 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关于转让中国(澳洲)南方玻璃有限公 同意
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8 月 2 日 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转让深圳南
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8 月 20 日 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关于转让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 同意
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9 月 27 日 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关于转让深圳南玻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股 同意
权的独立意见
2013 年 10 月 18 日 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我们在四个委员会中均有任职,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陈潮担任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并兼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建军
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并兼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符启林担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并兼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四个专门委员会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工作:1、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投资
项目和战略部署等工作进行了论证,发挥了对公司战略性的监控和指导作用。2、
审计委员会审定了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通过电话、邮件和见面会
的形式多次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多次发表了审阅意见;此外,
审计委员会还定期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为公司选聘审计机构发表相
关意见。3、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时推荐新任董事
候选人,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了公司的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审核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报告,对公司薪酬执行情
况进行了必要监督。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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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我们还关注公司年内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
察等方式充分了解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五、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3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署:
陈潮、张建军、符启林
日期:201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