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25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
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1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独立董
事陆红贵、林莉华及董事马名驹 3 名成员组成,其中陆红贵、马名驹
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陆红贵任主任委员。
       二、召开会议情况
       2013 年度,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
议。
       1、2013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公司财务总
监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听取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关于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汇报,商
定审计工作安排;审阅《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报表初稿,形成书面同意意见。
       2、2013 年 3 月 5 日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的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内控报告
的审阅意见》,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提请
董事会审议;审核《关于 201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
董事会审议;审核《关联人名单》,报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同意
公司内审机构《2012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3、201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内
审机构《2013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议通过《2013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
    委员会与该所就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期间以书面形式先后
两次向该所发出《关于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
要求该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委员会认为,该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董事会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
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该所商
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机构 2012
年度、2013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内控报告,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内控报告,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内控基本规范
的要求进行编制,重大方面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
关规定;公司编制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内控报告,能够反映公司
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意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后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内控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4、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委员会为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
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在出具审核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编制的关联人名单,涵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所定义的,与公司相关联的各种情形
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同意报送董事会、监事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
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3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